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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督促清理工业废渣5000吨
2019-07-0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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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蓝天碧水净土 检察公益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张某在石嘴山市惠农区燕子墩乡汪家庄租用倪某的林地,未经环保部门和林业部门审批,在林地中长期露天堆放大量硅锰渣。对此,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张某在林地内长期露天堆放硅锰渣,非法占用林地、污染环境、破坏国家林地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管,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张某对露天堆放的硅锰渣进行清理,恢复林地原状。
     据调查,硅锰渣属于工业废渣,张某将5000余吨硅锰渣堆放在其租用的林地内,打算对硅锰渣加工提炼硅锰合金出售。但因张某无营业资质且硅锰渣污染环境,不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生产条件,一直未得到环保部门允许对其加工提炼。硅锰渣长期露天堆放在该林地,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不符合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条件,破坏国家林地资源,污染环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和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张某清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经两行政机关联合督促,张某现已将5000余吨工业废渣全部清理,恢复林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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